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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7浏览次数:1844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相关部属高等学校:

为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1号)要求,定于20169月中旬在上海市举办第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暨学生管理法治化与诚信教育专题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华东政法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919日—23日。19日报到,23日离会。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

二、参加人员

各有关省(区、市)级教育工作部门和相关部属高校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参训。

三、报名事宜

1.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参训学员填写《第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www.ecupl.edu.cn的【校园通告】中下载),2016630日(周四)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gbdyb@ecupl.edu.cn,邮件标题为:“学校+姓名+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报名”。报名表原件和2寸免冠照片1张于报到时提交。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9月初开班前将与各参训学员通过电子邮件再次确认参训信息。

联系人:吴玲

  话:021-67790394        真:021-67790194

  箱:xgbdyb@ecupl.edu.cn

四、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919日(周一)20:00前。

2.报到地点:学苑宾馆一楼大厅(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3499号,广富林路与三新北路交叉口)

3.乘车路线:见附件3

4.宾馆前台联系电话:021-37780808

五、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承担。

附件:1.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3.至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宾馆主要交通路线

 

华东政法大学(代章)

2016
610

 




附件下载: 附件1:“学生管理法治化与诚信教育”专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第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学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至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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