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目的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社会需求,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华东政法大学将举办法治中国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习班,围绕“法治中国”主题,聚合华政和上海优秀师资力量,采用课堂教授、专题讲座、案例讨论、考察交流等形式和特色教学方法,开展法治基本原理、法学理论知识、法律实务素能方面的研习和训练,提升广大在职人员的法学专业水平和法律实践能力。
二、研习计划
(一)招生规模
研习班每期50人。
(二)时间安排
研习班为期两年,分两个学程:第一年为初级学程,第二年为高级学程。周六授课,每周8学时。
(三)研习内容
法学专业:含法制史、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国际法等各专业方向。
包括基础培训、深化培训与专题拓展培训。
1.基础培训:现代法治基本原理、中国法制发展史略、宪法与宪治问题研究、民事法律问题研究、刑事法律问题研究。
2.深化培训: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政府法治与行政法律制度研究、经济法治与商事法律制度研究、程序法治与诉讼法律制度研究。
3.专题拓展培训:法治理念与领导力提升专题、法律方法理论与实践专题、中国法制改革回顾与反思、法律控制下的行政权运行、物权法律适用专题、侵权法律适用专题、合同法律适用专题、金融犯罪刑事对策专题、职务犯罪刑事对策专题、网络犯罪刑事治理专题、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题、资本市场运作法律专题、公司治理法律专题、票据法律制度专题、证券期货法律制度专题、房地产法律制度专题、生态环境法律保护专题、劳动权利与社会保障专题、婚姻继承法律制度专题、自贸区发展法制保障专题、国际法与国际商事法律制度专题、律师职业素能提升专题、商事法律谈判专题、诉讼证据运用专题、法律文件制作专题等。
三、培养费用
(一)收费标准
每一学程培养费为15000元(含教材资料费、专题讲座费、考察活动费、办理就餐卡和图书卡等费用),一年一缴,二年共计30000元。
(二)缴费方式
培养费按学程缴纳,学员在报名注册当日缴清。入学2周内申请退学者,可退还已缴纳的培养费;入学2周后,因故不能学习申请退学者,所缴培养费按照未完成培养部分的80%退还;入学2个月后,因故不能学习申请退学者,所缴培养费不予退还。
(三)缴费方法
1.网上缴费(详见网上缴费操作说明)
2.(1)银行汇款缴纳培养费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愚园路支行
用户名:华东政法大学 账 号:1001223609026407097
(2)学员交费后凭银行汇款单据换取学校收费发票,在汇款备注栏注明“学员姓名与班级名称”(例:王五,2016年1班)
(3)学员缴费后将缴费凭证电子版(文件名为“学员姓名+2016年1班”发到yanxiban@ecupl.edu.cn,邮件主题为“学员姓名+2016年1班缴费凭证
(4)非学员本人汇款备注务必注明学员本人姓名。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学习兴趣和研究能力。
(二)咨询、报名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接受电话咨询;周六、日上午9∶00~11∶30,接受现场咨询、报名。来校咨询、报名前请电话预约。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
电子邮箱:yanxiban@.ecupl.edu.cn(网上咨询和发送报名材料专用)
地址: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六三楼109室
研究生教育院法律培训中心
网址:请登录东方法学网,点击首页右下“快速导航”进入“研修培训”栏目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一寸免冠照片4张,二寸免冠照片2张;
3.学员登记表(可从东方法学网点击下载)。
五、注意事项
法治中国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习班是一种非学历、非脱产的教学形式。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教学内容并通过考核的学员,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有关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政策规定与我校的工作安排,请关注东方法学网“学位工作”栏目。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2016年1期高级研习班教学计划.doc
2016年1期学员登记表.doc
2016年1期网上缴费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