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落实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3月31日,我校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举行《检察涉外法治工作专项合作协议》会签暨华东政法大学检察涉外法治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我校党委书记郭为禄、党委副书记韩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娄建英,检委会专职委员白珍琼等领导出席活动。郭为禄和陈瑜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检察涉外法治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
双方就开展涉外法律理论研讨、业务咨询、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将持续做实和深化合作内容:坚定正确方向,深化检校合作的时代意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检察制度的特色优势,推进涉外检察实务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融合发展。抓好协议落实,构建人才培养共同体。推进合作协议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合作探索经验和模式。强化协同创新,开创长远发展格局。着力形成集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履职实务、教育培训为一体的检校合作体系,共同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平台。
为了更好推动检校合作意见的落实落地,加强检校互动沟通和人才联合培养,4月1日,我校与晋江市检察院在晋江举行了实践基地共建活动。郭为禄向晋江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文龙授“实践教育基地”牌,双方将依托华东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推动人才培养与交流,加强智库与科研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品牌共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学校始终秉承“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发展理念,对接和服务于国家战略,此次调研交流,既是落实两办意见精神的持续行动,也是积极践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学校将不断深化和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交流,推进更高质量的对外合作与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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