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UPL

学术报告

第29期“东方明珠大讲坛”暨华东政法大学“纪念研究生培养40周年”系列讲座

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1061

  题:建立分种类、多层级的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

主讲人:刘作翔  法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哲学与法政学院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哲学与法政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顾问。

主持人:何勤华  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与谈人:马长山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教授、博士生导师  

与谈人:陆宇峰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间:北京时间20211141400—16:00

  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明法楼东楼B401

 

讲座内容简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规范性文件是我国普遍存在的一种规范形式。近些年来,由于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存在着规范性文件违宪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现象。另外,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地方制定和发布带有立法性质文件的现象,越权侵入了立法领域;还由于规范性文件面大量广,涉及了众多的领域和范围。因此,要将“所有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是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但其实现将对推动法治进步起到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

有鉴于此,华东政法大学第29期“东方明珠大讲坛”有幸邀请到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刘作翔主讲“建立分种类、多层级的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刘教授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阐释将社会规范纳入备案和审查范围的必要性,指出该制度在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能够防止社会规范偏离正轨而产生的负面作用,进而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

本期 “东方明珠大讲坛”由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马长山教授与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陆宇峰教授与谈

 

“东方明珠大讲坛”是华东政法大学立足“学术兴校”发展模式和“多科融合”发展格局,由科研处牵头,与各二级学院紧密合作,升级打造的代表本校最高级别、覆盖全校所有学科、具有学界美誉度、产生全国影响力的一流学术殿堂,旨在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和高雅的学术氛围,带动全校高水平科研成果、高层次科研项目、高级别科研获奖取得进一步突破。第29期“东方明珠大讲坛”由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主办。

  

  

最热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