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的宪法基础
与谈人:陈越峰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
吴 玄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
郭海清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杂志社编辑
致辞人:屈文生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
主持人:陆宇峰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教授
时 间:北京时间2021年6月25日19:00~21:00
地 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明法楼东楼E203
讲座内容简介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运用,个人信息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成为法学研究的焦点。无论是已经实施的《民法典》,抑或刚刚通过的《数据安全法》,还是仍在制订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均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一套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正在形成。然而,这一体系的概念基础究竟是什么?过去数年间,学界主流观点以个人信息民事权利为此基础,主张以作为民法权利的个人信息自决/控制权为出发点,推演出相应的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并围绕《民法典》构建起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但这一观点是否成立?作为民事权利的个人信息自决/控制权能否担起作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概念基础的重任?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是否需要回到宪法层面寻找此基础?宪法上的个人信息权益该如何表述?它与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是什么关系?在宪法视野下,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又会呈现出何种难以为民法视角所揭示的面相?
为了讨论这些问题,华东政法大学第26期“东方明珠大讲坛”邀请到北京大学法学院彭錞博士主讲“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的宪法基础”。彭錞老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院长助理,《中外法学》责任编辑,《行政法论丛》编辑部主任,牛津大学法学博士。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法、土地法、信息法,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以及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Asian Law Review,Hong Kong Law Journal等中英文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出版英文专著Rural Land Takings Law in Modern China: Origin and Evolu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8)。彭錞老师曾赴荷兰莱顿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做访问学者,并曾担任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Adjunct Profess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