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私法中的自治与他治
主讲人:纪海龙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陆宇峰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教授
时 间:2021年6月6日(周日)18:30
地 点:松江校区明法楼西A302室
主 办: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主讲人简介:纪海龙,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虽然主要研究对象为具体私法制度,但对民商法基础理论以及基础理论法学有浓厚兴趣。纪海龙教授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三十余篇,在国际期刊发表德文、英文论文多篇;主持及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多项;出版德文专著一部,中文译著一部等。在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前,曾先后在德国、英国三家国际律师事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
讲座简介:
对于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典在开篇的“基本规定”一节中进行了列举。但民法的基本原则究竟有哪些,如何理解有中国特色的公平原则?各个民法基本原则是否可能以及如何融贯为一个体系?私法自治是否是私法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为何要追求私法自治,其功能为何?私域中理性和自由的边界究竟如何划定?如果私法中自治是主线,那又如何解释一系列似乎突破自治原则的制度?如何实现私法自治以及私法中自治与管制间的关系,是私法最基本的议题和主线。
私法中,自治的大旗处处招展,管制的幽灵如影随形。用私法中自治与管制这个主线,可以串联一系列民法中的基本制度,例如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与物权变动等制度中的信赖保护、违法与悖俗无效、合同自由及其限制、处分行为、显示公平、格式条款、情事变更、任意性条款、合同补充性解释、违约金、高利贷、流担保、公示制度、物权法定等等。甚至可以说,几乎所有民法制度都是围绕私法自治这个基本原则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