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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数据法律高峰论坛 暨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

发布时间:2020-11-07浏览次数:35

 

第三届中国数据法律高峰论坛

暨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

 

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冲突与协同

 

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互联网法治研究院

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

时间: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18号龙之梦万丽酒店10楼宴会厅B

方式:现场主会场+线上参与+直播或录播

腾讯会议房间号:794 246 639(线上同步参与)


论坛议程

 

8:45-9:00 会议签到

9:00-9:30 开幕式及领导致辞

开幕式主持人:高富平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1.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东方法学》主编施伟东 致辞

2.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局李民 致辞

3.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张英 致辞

4.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讲席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孔祥俊 致辞

5.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 致辞

 

论坛上午议程

9:30-12:15 数据要素市场对个保法的冲击与挑战

主要议题:1)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社会背景和立法目的变迁: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应有定位;(2)目的特定原则与个人信息再利用:如何开启数据社会化利用之门;(3)信息主体的权利保护:保护目的、保护方式、保护内容和实现机制;(4)信息资源化利用秩序:以价值创造为基础的数据财产权利。

发言规则:主持及点评时间为5分钟左右,专家发言环节每位发言人的时间为15分钟左右,自由讨论环节每位发言人的发言时间为3分钟左右。

 

上半场  9:30-10:35

主持人兼点评人:谢兰芳腾讯公司副总裁兼副总法律顾问、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专家发言1:孔祥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讲席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

专家发言2:聂正军 蚂蚁金服集团首席隐私官、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

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专家发言3:秦天雄 腾讯公司安全战略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点评与自由讨论:(15分钟)

 

茶歇 10:35-10:50  (茶歇期间将召开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会议)

 

下半场  10:50-12:15

主持兼点评人:钱光文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第二庭庭长、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

专家发言4:陈永伟 《比较》研究部主管

专家发言5:刘  典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专家发言6:尹鹏翎 励讯集团政府事务总监、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总监

专家发言7:高富平 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点评与自由讨论:(20分钟)

 

自助午餐 12:15-13:30 龙之梦万丽酒店26楼自助餐厅

 

论坛下午议程

13:30-18:00 个保法草案重点条文领读和研讨

主要议题:从《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提取重点条文,并分为17个专题进行领读和研讨。其中,上半场拟讨论8个专题,下半场拟讨论9个专题。具体视现场进度灵活调整。

发言规则:

每一专题由领读人首先发言,领读人发言完毕后,其他参与人员可以发言表达意见。每位发言人发言时间均为3分钟,铃响即止。每个专题的时间原则上10分钟,条文争议较大的,至多可延长10分钟;无争议的专题可快速通过。具体由主持人按照规则灵活安排。

为提高发言效率,提升发言效果,请各位发言人直奔主题,不要出现致谢等客套话,围绕专题按照先表达观点后阐述理由的顺序展开发言。

领读人名单(按领读条文排序):

时明清:先正达中国及亚太区合规官(第1条)

茅秋悦:上海亿贝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第3条)

洪成宇:奇虎360法务部诉讼总监、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第4、69条)

韩旭至: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副研究员(第4、69条)

何渊:上海交通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凯原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第4、69条)

项定宜: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第5-9条)

顾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第13条)

邬杨: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第14-17条)

吴月琴: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第18条)

胡峰: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第24条)

戚俊卿:苏宁易购集团零售法务中心法务总监、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第24条)

宋伟: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部负责人,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第24条)

曹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第25条)

李永波: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第27条)

金耀:宁波大学法学院讲师(第28条)

苏今: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第29-32条)

金枫梁:上海大学法学院讲师(第33-37条)

杨琴:华东政法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院特聘教授(第38-43条)

曹修:拼多多集团法务总监(第44-49条)

马斌: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第47条)

袁立志: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第50-55条)

张振宇: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第56-61条)

袁秀挺: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第62-67条)

 

13:30-15:30 上半场

主持人兼评议人:詹巍阿里巴巴集团法务总监、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

领读和研讨专题范围:

(一)个保法立法目的(第1条)

(二)个保法适用范围(第3条,第68条)

(三)定义条款(第4条和第69条)

(四)个人信息处理原则(第5-9条,第20条)

(五)个人信息处理合法性基础(第13条)

(六)告知同意规定(第14条-19条)

(七)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第24条)

(八)自动化决策(第25条)

 

15:30-15:45 茶歇

 

15:45-17:45下半场

主持人兼评议人:许春明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

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

领读和研讨专题范围:

(九)公共场所信息采集(第27条)

(十)公开个人信息的处理原则(第28条)

(十一)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第29-32条)

(十二)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第33—37条)

(十三)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第38-43条)

(十四)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第44-49条)

(十五)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第50-55条)

(十六)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第56-61条)

(十七)法律责任(第62-67条)

 

17:45-18:00 闭幕式

主持人:刘维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

总结发言:

1. 高  飞 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处长

2. 高富平 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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