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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

韩世远:合同法的现代化:为何及如何(12月6日)——法律学院崇法讲坛第141讲

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333

主  题:合同法的现代化为何及如何

主讲韩世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杨代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时  :2019126日(周五)14:00-16:30

地  松江校区明珠楼A101报告厅(200人报告厅)

主讲人简介韩世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国际比较法学会会员(Associate Member of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委员会委员(Member of CISG Advisory Council)。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比较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2006.10-2007.9;2009.6-9),美国哈佛大学富布赖特研究学者(2014.8-2015.8)。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国际统一私法和比较私法,尤其在履行障碍、违约损害赔偿等方面有精深的研究。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早稻田法学》等中外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出版《履行障碍法的体系》等专著。独著的《合同法总论》已出至第四版,是有代表性的合同法总论体系书。

内容概要今年适逢统一《合同法》颁行二十周年,通过展示国际统一私法、软法、国内法的互动潮流,将中国合同法的现代化进程置于这一宏观背景下做一回顾。以自始不能与合同效力、解除与可归责性关系等微观问题为观察点,映证这一良性互动的过程。同时,展望我国合同法发展的未来,即以内外兼修之道,尽可能吸纳共性经验,创制更为完善的合同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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