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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

陈自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以人身及物之侵害为中心(6月6日)——法律学院崇法讲坛第115讲

发布时间:2018-06-06浏览次数:963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以人身及物之侵害为中心

主讲人:陈自强  台湾大学教授

主持人金可可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

  201866日(周1830

  :松江校区明珠楼101报告厅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主讲人简介陈自强,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德国慕尼黑大学博士,系享誉两岸的民法学者;研究领域遍及民法总则、债法、物权法、票据法及比较合同法;著有《契约之成立与生效》《契约之内容与消灭》《契约违反与履行请求》《契约错误法则之基本理论》《违约责任与契约消解》《无因债权契约论》《代理权与经理权之间: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等重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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