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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告

华东政法大学关于征集学位证书设计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3浏览次数:2429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位证书由各高校自行印制。为彰显学校特色,激发师生爱校情怀,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公开征集具有华政特色的学位证书设计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集对象

华东政法大学在校学生、教职员工、校友。

二、设计内容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证书内芯及封面。

三、基本要求和说明

1.证书内容的设计须符合《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位证书内芯、封面不得使用国徽图案。

2.证书形式的设计要求庄重典雅,简洁大方,充分体现时代元素和我校元素,能够彰显我校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

3.证书内芯尺寸为297×210mmA4纸尺寸),封面尺寸为310×225mm

4.封面包括外封(封1、封4)、内封(封2、封3);内芯包括中英文、正反面。

5.设计作品应包括以下内容信息:

1)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二寸照片粘贴处;

2)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

3)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

4)校名,校长签名;

5)证书编号(16位阿拉伯数字);

6)发证日期;

7)防伪设计。

6.设计者应充分考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类证书作品的整体性和区别性,如同款不同色、不同款但风格相似等。

7.提交的作品须是本人原创,能完整表述作品的设计思想、理念和寓意。

8.提交设计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300dpiJPG格式,单个文件规格小于5M)、《设计者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1220日。

五、提交方式

1.电子版发送邮箱:xwb_ecupl@126.com,邮件主题为 “设计人姓名+学位论文证书设计”。

2.文本邮寄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17号楼101室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邮编:200042

六、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华东政法大学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奖项设置

学位证书涉及的封面、内页样式较多,与毕业证书也有相关性,学校保留将获奖的方案进行修改的权利。根据设计方案的优异程度、采纳程度,设下列奖项:

一等奖1名:设计方案与学校最终方案一致,奖金5000元人民币,颁发纪念证书。

二等奖2名:部分样式被完整采纳、整体效果优异,奖金3000元人民币,颁发纪念证书。

纪念奖10名:部分元素被采纳、整体效果优异,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纪念证书。

此外,其他符合征集基本要求的设计者,可获华东政法大学校名纪念品一份。

八、其他说明

1.设计者每人提交一套完整作品(至少含学位证书封1、封2,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中文内芯正面)。

2.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均归华东政法大学所有。

3.应征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4.来稿一律不退,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5.本启事由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负责解释。

6.征集工作联系电话:021-62071633  

附件1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

附件2设计者信息登记表

附件3现使用学位证书内芯及封面样本

华东政法大学学位证书项目组

  2015112    




附件下载:201511031023093952.doc201511031023255201.doc201511031023499281.doc&mode=orig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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