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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和监察室合署办公,部门主要职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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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执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 坚持“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
3) 协助院党政领导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4) 配合院党政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5) 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并完善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6) 负责全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分配、招生等),切实抓好加强财务、基建(修缮)、物品采购三个监管制度的实施。
7) 查处党的组织、党员和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人员的党纪(行政)处理建议或作出决定。
8) 受理控告、申诉及有关来信来访,并对基层单位查处的违纪案件进行指导和协调,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合法权利。
9) 落实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纪委监察室人员:姚慧娥、丁艳娣、李健
办公地址: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镜楼B-402、B-404 联系电话:67790299、677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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