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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卫 处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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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是在校党委、校长领导下,负责维护学校的政治、治安稳定,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保卫处内设:长宁校区管理、松江校区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政保管理、综合治理等六个职能部门。
保卫处的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领导指示以及公安业务部门的部署,制订学校年度治安保卫工作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并于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生产、生活以及公共场所的秩序。
三、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治安防范目标责任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健全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学校重点部门及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认真做好上级领导和外国贵宾在我校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以防为主”,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组织、指导师生联合消防队伍定期举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培训、开展消防技能的演练。
六、负责查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调查涉及本校师生的案件。
七、定期编辑并上报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月报》,不定期编辑治安保卫工作专题报告。
八、负责校园内的集体户口受理工作,办理学生入学、毕业的户口迁移工作,同时做好外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九、协助做好校园内大型活动的申报及安全保卫工作。
十、 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条例》及上海市教委颁布的《高校保卫部门职责》规定的相关职权。 十一、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其他制度
保卫处值班制度
保卫处长岗位责职
华东政法大学外来人员须知
门卫值班职责
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校卫队值班职责
治安岗位职责
华东政法大学保卫处现有保卫干部 8 人,负责门卫、巡逻队的管理,为全校的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
华东政法大学保卫处坐落于长宁校区“六三楼”,联系电话: 62071665 、 62071909 ; 松江校区体育楼,联系电话: 67790119 、 67790156 、 6779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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