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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各专业培养方向及业务培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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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各专业培养方向及业务培养要求


(一)法学专业
    培养从事立法、司法、执法、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以及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等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具有深厚的法学基础理论修养;熟练地掌握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能胜任立法、司法、执法工作;能独立进行各种法律服务等活动。
法学专业下设四个方向
1.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
培养方向
    培养从事立法、司法、执法、律师、法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以及擅长于商务法律服务工作等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具有深厚的法学基础理论修养;熟练地掌握现行法律尤其是商务法律制度、法规及政策,了解相关学科知识,有从事商务法律专业的教学、研究能力。胜任立法、用法、执法工作,能独立进行商务法律服务活动。
2.法学专业刑事法律方向
培养方向
    培养从事立法、司法、法学教学及研究工作,以及擅长刑事法律服务工作等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系统掌握刑事法律和政策,熟悉经济刑法、善于运用刑事法律手段为保障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胜任刑事法律实务和教学研工作。
3.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
培养方向
    培养从事经济立法、经济司法、经济法律管理、经济法律服务,以及经济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等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本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经济法规和有关的方针政策,能胜任经济审判、经济仲裁、经济检察、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法律工作,以及经济立法工作。
4.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
培养方向
    培养从事涉外经济立法、涉外经济司法、涉外经济执法、涉外经济法律服务,以及国际经济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等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本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涉外经济法规和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国际公约、国际条约、国际惯例;能胜任涉外审判、涉外经济仲裁、涉外经济执法和国际信托投资、对外经济贸易、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以及涉外经济立法工作。
(二) 知识产权专业
培养方向:
    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和科学技术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咨询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和法律服务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科学技术基本知识及企业管理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三)侦查学专业
业务培养方向
    培养从事侦查、稽查、调查、治安防范实务以及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础理论,知晓我国刑事思想、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熟悉运用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胜任公安、司法、海关、经济、涉外等部门的侦察调查、治安防范及相关的教学、研究工作。
1.侦查学专业刑事侦查方向
培养方向
    培养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方面的刑事警察及有关方面的调查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掌握刑事犯罪规律,知晓法学基础理论,熟练运用刑事专案侦查方法、司法鉴定及刑事科学技术,能从事刑事案件的侦破与调查工作。
2.侦查学专业经济侦查方向
培养方向
    培养公安、检察、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经济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察与调查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掌握经济犯罪规律,知晓法学基础理论,熟练运用经济专案侦查方法、经济管理与物证检验技术,能从事经济案件的侦破与调查工作。
(四)治安学专业
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行政法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管理社会治安、预防处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
(五)边防管理专业
培养方向:
    培养具备国(边)境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公安边防部队和出入境管理部门从事国(边)境管理和出入境边防检查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律、公安边防业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国(边)境管理、边防勤务与战术、护照证件及交通运输工具检查(监护)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边防执勤、依法处置边境突发事件、检查(监护)护照证件、交通运输工具等的基本能力。
(六)经济学专业
培养方向:
    培养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型跨国集团公司、涉外商务机构、战略策划咨询公司及宏观经济分析预测机构和高等院校等部门工作,具备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同时又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了解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
(七)金融学专业
培养方向:
    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的就业方向主要是跨国银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保险机构及大型集团公司和各类企业的相关部门。
业务培养要求:
    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在修完上述课程后,进入学院专有的金融实验室(已打报告建立)进行学习。实验室配有各种财务分析软件、模拟交易软件和行情新闻软件。通过实验教学,初步掌握证券、银行、期货、外汇交易的模拟操作,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并适应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
(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培养方向:
    培养能在进出口公司、三资企业、大型运输和保险公司、外商投资咨询公司、跨国营销集团等单位工作,掌握国际贸易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WTO规则和通行的国际贸易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及各门专业课的实际操作,包括国际商务谈判、签约、履约、租船、投保、仲裁、索赔等各个环节,也包括对外投资的策划、知识产权的保护等各种业务,具体方法拟通过筹建中的国际商务实验室和案例实践教学的形式来实现。
(九)会计学专业司法会计方向
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备会计、法律及其他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经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财会、法律复合型高级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学、法律学、财务学和司法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司法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司法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十)工商管理专业国际企业管理方向
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备国际工商企业管理及经济与法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工商管理学科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工商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法学基本知识,受到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十一)社会学专业
培养方向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社会学高级专门人才。具体地说,培养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学理论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毕业后能从事社会调查与分析、社会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管理与规划、社区服务与咨询,社会发展研究与社会预测等工作的社会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中外社会学的主要流派、学说与思想;掌握社会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熟练运用社会学的调查方法与社会统计方法;熟练掌握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掌握文献检索与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实际社会工作能力。
(十二)社会工作专业司法社会工作方向
培养方向:
    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司法、公共管理、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管理、服务及理论研究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想,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使学生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工作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十三)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培养方向:
    培养学生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学、行政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学、行政学和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政治学理论、行政学理论、政治制度、行政实务、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知识与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十四)行政管理专业
培养方向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掌握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掌握政治学 、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熟悉等和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理解行政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
(十五)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十六)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培养方向
    培养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以及劳动仲裁机构、司法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等,依法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和初步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相关专业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等业务的训练;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熟悉掌握一门外语。
(十七)新闻学专业法制新闻方向
培养方向:
    培养具备系统的新闻理论知识与技能、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法规,品学兼优、德才兼备、情操高尚、体魄健全,具备一定的法学素养,能在新闻出版与宣传部门从事编辑、记者与管理等工作的新闻学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系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坚持实事求是的群众路线;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新闻工作者的党性原则,与时俱进,热爱祖国、勤于工作、遵纪守法。
(十八)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商文秘方向
培养方向:
    本专业厚基础、宽口径、多渠道地培养具有一定文艺理论和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素养的社会急需的复合型的高级文秘人才,能在新闻媒体、文化出版、高校、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办公室文字处理工作,或者从事文化、宣传等实际工作。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结合社会急需应用型中文人才的现实,在重视语言文字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应用中文学科的教育,并充分利用本校法商类教学资源优势,致力于培养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较扎实的法律、经贸知识基础的复合型人才。
(十九)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高综合文化素质、系统掌握文化行政管理和文化企业经营专业知识、文化政策和法律知识,能够在文化行政职能管理部门、文化企业、企业和事业单位文化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产业经营、文化活动运作、文化产业研究的文化产业管理复合型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文化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专业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管理业务、经营业务和文化活动运作知识,掌握文化政策与法规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受到文化产业管理和经营等业务的训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并能够在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达到一定要求;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处理文化信息、进行定量分析和数据处理的能力。
(二十)英语专业涉外法律方向
培养方向
    培养能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海关、经贸等机关涉外法律部门从事翻译、研究、管理工作等的德才兼备的英语高级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具有坚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掌握法学基本知识,熟悉涉外法律,具有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掌握一门第二外国语的基础知识。
(二十一)日语专业涉外法律方向
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经贸等机关涉外法律部门从事翻译、研究、管理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日语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日语语言与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日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的技巧训练,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及较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能力。
(二十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备一定的法学知识,适宜到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金融、证券、保险等企事业单位以及教学和科研机构从事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开发、管理和维护工作、高科技刑事侦查工作、计算机与信息网络法律法规教学和科研工作、计算机安全工作及其它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方法,受到严格的科学实验训练;具备一定的法学领域知识,具有综合交叉的知识结构与素养。具有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开发、管理和维护、高科技刑事侦查、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和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法律法规研究、信息社会法治化建设工作及其他科学研究和综合交叉研究与应用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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