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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2期目录

法务时评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官员
——由媒体不适当地肯定“仇和现象”引起的反思………………王磊/3
公捕大会应依法禁止…………………………………………申君贵  臧艳华/7

专    论
国家安全的强势保护与人权保障的极度旁落
——《2006年美国军事审判委员会法令》解读与评释…赵秉志  赵书鸿/13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科学定位与司法适用………………………………刘华/21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若干问题思考……………………………………林荫茂/26
商标淡化的证明标准
——美国“维多利亚的秘密”诉莫里斯案评述……………………彭学龙/33
实在国际法的危机与强行法的作用
——从朝鲜进行核试验说起…………………………………………罗国强/43

论    文
合宪法性审查该如何启动…………………………………………………郑磊/53
关于我国刑事政策改革的一点构想
——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下的前科消灭制度……………马长生  彭新林/60
共同危险行为争议问题探讨…………………………………刘保玉  王仕印/73
放权抑或限权
——民事交易程序选择权之反思与重构………………………………汤鸣/82
死亡给付保险之被保险人的同意权研究
——兼评我国《保险法》第56条第1、3款之疏漏及其补充………樊启荣/90
论现代侵权损害赔偿新的二元归责体系……………………………丁凤楚/103

专题研究
节能和能源立法研究
我国《能源法》起草中几个问题……………………………………肖国兴/111
我国《节约能源法》修订的新思维
——在理念与制度层面的生成与展开…………………………张梓太/116
中国能源法实施问题探讨
——以《节约能源法》和《再生能源法》为例…………………王明远/122
论GATS中的能源服务及其在DDA谈判中的分歧………周凤翱  穆忠和  刘玉红/130
欧盟能源法律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杨泽伟/135

域外法制
德国宪制中的政党民主………………………………………………崔英楠/143

检察理论与司法实务研究
刑事管辖争议问题及其解决机制研究
刑事管辖常见争议问题析解………………………………王延祥  张少林/151
刑事案件职能管辖冲突及其解决…………………………王俊民  潘建安/154
构建刑事管辖争议问题的解决机制……………………………… 周永年/158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官员
——由媒体不适当地肯定“仇和现象”引起的反思
●王  磊①

【内容摘要】《法制日报》用整整两个版面专题介绍和探讨以违法行政为突出特征的“仇和现象”,让人感到异乎寻常。仇和主导的八件突出的事例明显存在不合法性。他作为地方官员侵犯了其治下公民的平等权、财产权、人格尊严等宪法权利。法治应当是各级各类官员尤其是地方“一把手”的底线。依法执政、依法施政是依法治国的本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对官员的基本要求。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现时代,一定不可以推崇和宣扬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独断专行、一手遮天的“威风”和因此形成的“政绩”。媒体不以批评的态度而以推崇的口吻谈论这些涉嫌违法乱纪的行为,对于党政官员来说是一种误导,对于有关当事人将来的发展也会有害无益。
【关键词】“仇和现象”  法治  权利  权力  和谐社会

公捕大会应依法禁止
●申君贵  臧艳华②

【内容摘要】公捕大会简称“公捕”,它是通过游街示众、召开群众大会的形式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逮捕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应该采取公捕大会的形式已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公捕的存在与我国独特的传统文化和民族观念密不可分。所谓公捕能发挥教育群众、宣传法制并遏制犯罪的功能值得质疑。由于公捕是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背离、对犯罪嫌疑人诉讼地位的否定和对诉讼及时原则的违反,因此,公捕必须依法予以禁止。
【关键词】公捕大会  强制措施  无罪推定  禁止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科学定位与司法适用
●刘  华③

【内容摘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宽大与惩办相结合政策是两个不同的政策,它不是对“严打”方针的简单否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运用要注意:一是调整观念,刑事司法工作不仅要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审时度势,刑事司法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符合犯罪自身的特点;三是把握本质,正确理解和善于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四是关注和谐,积极探索促进社会和谐的刑案处理办法。
【关键词】和谐  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

死亡给付保险之被保险人的同意权研究
——兼评我国《保险法》第56条第1、3款之疏漏及其补充
●樊启荣①

【内容摘要】由第三人订立的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为防止道德危险、保护被保险人人格权以及尊重被保险人之自主决定权,须经被保险人之书面同意方能生效。在解释论上,为赋予被保险人完全之同意权,“书面同意”应统括“事前之允许”与“事后之承认”;作为死亡给付保险合同之特殊生效要件之一,“书面同意”并非取代保险利益原则,应采“同意主义”与“(保险)利益主义”之同时具备的双重生效标准;同意权应专属于被保险人本人,即使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亦不得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而为之;被保险人对其同意得随时撤销,撤销之效果视为投保人解除合同。我国《保险法》第56条第1、3款对被保险人同意权及其行使存在诸多疏漏,亟待修订与完善。
【关键词】人身保险合同  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  同意权  立法完善

我国《能源法》起草中应考虑的几个问题
●肖国兴②

【内容摘要】准确的法律定位及其与相关单行法之间关系的明晰,将直接影响到《能源法》制度设计与制度安排的成本与绩效之比,以及法律框架排列的轨迹。而法律理性的比较及其科学的逻辑演绎将使《能源法》成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与能源效率的利器。
【关键词】《能源法》定位  法律框架  制度安排与创新

①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②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
③作者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④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⑤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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