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华 东 政 法 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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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所具有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在海内外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加拿大总理,英国前副首相、法律大臣,比利时议长,澳大利亚首席大法官,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危地马拉宪法法院院长,泰国宪法法院院长,阿联酋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纳米比亚国民议会副议长,荷兰王国社会事务和就业大臣,以色列司法部部长等各国政要先后来校参观访问。
    学校重视与国(境)外院校、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作为亚洲法律学会创始成员,学校于 2006 年成功举办了亚洲法律学会第三届年会,学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共同举办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旧金山大学、圣路易斯大学、威拉姆特大学、约 翰·马歇尔法学院、多米尼加大学、马里兰大学、山姆·休斯敦州立大学,金门大学,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道格拉斯大学,蒙特利尔大学,德国帕桑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自由大学、艾柔默斯大学、格罗宁根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华威大学、卡迪夫大学、威斯敏斯特大学、 卢顿大学,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里昂商学院、巴黎第五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罗马第三大学、皮埃蒙得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大阪大学、熊本大学、香川大学、名古屋大学、九州国际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悉尼科技大学、维多利亚科技大学、昆士兰科技大学、昆士兰大学、福林德斯大学、迪肯大学,邦德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西班牙纳瓦拉大学、瑞典隆德大学,韩国清州大学、汉城大学、安山—一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等建立或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还与全国政法院校及各大学法学院(系)保持着合作交流,与上海市人大、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等 70 余家立法、司法、执法、金融和法律服务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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