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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东政法学院
首届本科课程优秀主讲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我校《本科课程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华政办[2005]219号文件精神和本年度全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将于本学期组织开展首届优秀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本科课程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在教师中广泛宣传,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二、本科课程优秀主讲教师的评审原则是:宁缺勿滥,打破平均。希望各二级学院(系)积极评选推荐出真正代表本单位教学水平的优秀教师。
三、各二级学院(系)评选小组认真审核《申报表》,确保内容属实。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8日前发布关于评选首届本科课程优秀主讲教师工作的通知;
2、3月8日-3月15日 各二级学院(系)针对此项工作进行宣传动员;
3、3月16日-4月15日 各二级学院(系)组织拟推荐的本科课程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进行教学观摩活动;
4、4月16日-4月25日 各二级学院(系)评选本院(系)候选人并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5、4月26日之前各二级学院(系)向教务处提交候选人名单和各类申报材料;
6、4月26日-4月30日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学校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
7、5月15日前 学校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评选获奖人并报院长会议审定;
8、5月16日-5月30日 学校对首届本科课程优秀主讲教师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9、 9月10日教师节期间学校向获评教师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请各二级学院(系)根据《本科课程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的规定,按照本次评选活动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推荐活动,并务必在4月26日前提交本单位候选人申报材料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如有未尽事宜请随时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牛敏 联系电话: 67790319。本通知和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200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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