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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处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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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处主要职能

    负责全院预决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学院及下属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基建和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学校二级(含二级以下)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学院下属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审计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本院有关规范性的文件。
二、对本院和下属部门的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本院和下属部门的财务收支、预算内外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本院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本院的办学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各部门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本院及各部门财经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本院和下属部门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向院领导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提出加强调控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九、对本院和下属部门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十、对本院基建、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对本院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十二、对本院二级(含二级以下)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十三、对本院下属企业事业单位、部门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
十四、对本院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合作、合资经营企业的项目及其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和效益,开展审计监督。
十五、承办本院负责人和上级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处工作人员:焦雅君 张皓洁 李永和

地 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镜楼B408、B410

联系电话:67790302 677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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