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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工会办公室职责

工会办公室是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会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 在主席主持下协调、组织、指导(院)系级工会开展工作,执行工会工作计划。
二、 协助主席经常联络各工作委员会和(院)系级工会,了解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开展组织检查、交流和总结等工作。
三、 密切联糸群众,经常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主席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
四、 对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做出的决定,做好协办与督办工作。
五、 协助主席做好工会每个成员互相之间日常工作的协调与联系,同时,统一安排,搞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各项活动。
六、 做好工会组织关系的接转,发展新会员和填发会员证等组织工作。
七、 做好工会常委会议和各工作委员会会议的准备及记录工作。会同各工作委员会编制工会的各种报告。
八、 及时办理公文的批发、呈转和催办,做好文件、资料和会员登记表等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九、 做好内外的联系和接待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及时地给以答复和处理。
十、 做好各项工作的信息报道工作,编印和发行工会工作简报,利用各种媒体多层次反映工会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工会提供各种及时的有质量的信息。
十一、 配合市教育工会,做好上海市教育系统法律援助中心辅助工作。
十二、 做好“一日捐”帮困送温暖,慰问生病、生活困难职工和医疗保险理赔等工作。
十三、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财经政策,按有关工会会计工作规范条例做好工会财务工作。
十四、 运用现代科技与手段,努力实现会计工作电算化和办公自动化。
十五、 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日常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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