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卫 处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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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处)是校党委、校长领导下负责维护学校的政治、治安稳定,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保卫处内设:办公室、内保、政保、治安、消防、户政等职能部门。一九八六年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的部署,成立华东政法学院派出所。
保卫处(公安派出所)的职责为:
一、 根据学校领导指示和市公安局的部署,制订学校年度治安保卫工作计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于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 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生产、生活以及公共场所的秩序。
三、 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治安防范目标责任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健全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学校重点部门及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 认真做好上级领导和外国贵宾在我院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 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以防为主”,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组织、指导师生义务消防队伍定期举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培训、开展消防技能的演练。
六、 负责查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调查涉及本院师生的案件。
七、 定期编辑并上报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月报》,不定期地编辑治安保卫工作专题报告。
八、 负责校园内的集体户口受理工作,办理学生入学、毕业的户口迁移工作;同时做好外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九、 公安派出所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职权。
十、 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其他制度
保卫处(派出所)总值班制度
保卫处长(公安派出所长)岗位责职
华东政法学院外来人员须知
门卫值班职责
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校卫队值班职责
治安岗位职责
华东政法学院保卫现有保卫干部11人,其中干警9人。并负责门卫、巡逻队的管理,为全院的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
华东政法学院保卫处坐落于华东政法学院“六三楼”内,联系电话:62071863;6207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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