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岗位职责

一、 积极开展法纪法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配合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治安责任制。
二、 认真做好师生身份证件的管理工作。
三、 负责办理边境证明、校园临时出入证。
四、 负责查破盗窃、打架、流氓、涉黄等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上级公安侦破重大刑事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校《校园治安管理规定》,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审批。
五、 根据市政府《外来人员管理办法》,指导和督促聘用部门和单位依法用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并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负责外来人员登记、办证等工作。
六、 维护校园、礼堂、餐厅、球场、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等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七、 物色和组建治安耳目。负责对学生治安骨干队伍和学生志愿护校队伍的指导,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积极性,发挥学生基层治安组织的作用。
八、 承担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统一行动,突击检查和重大活动的保卫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