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学院外来人员须知
一、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校《校园治安管理规定》和《外
来人员管理办法》。
二、 按规定及时到保卫处、公安派出所申办临时出入证、暂住证。
三、 不得伪造、涂改、转借临时出入证和暂住证。
四、 须按指定的住处住宿,不得留宿他人,不得男女混居。
五、 宿舍内严禁违章用电,严禁使用蜡烛。
六、 严禁酗酒、赌博、打架、偷窃或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七、 携带物品出院,应到本部门开具出门条后,方可出校。
八、 外来人员之间或外来人员同我校师生员工之间发生纠纷,应及
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得擅自结伙闹事。
华东政法学院保卫现有保卫干部11人,其中干警9人。并负责门卫、巡逻队的管理,为全院的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
华东政法学院保卫处坐落于华东政法学院“六三楼”内,联系电话:62071863;6207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