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精神及上海市学位办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各行各业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华东政法学院可开设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或大专毕业后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招生专业
法律硕士专业,开班人数 50 名。
三、学习方式:分散授课(星期六或星期日上课)。
四、学制:两年。
五、报名时间:随时接受个人报名,先行登记,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
万航渡路 1575 号(近中山公园后门)
华东政法学院内 40 号楼 104 室研究生教育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 62071519 转 31
七、报名需提交材料:
1 、本人毕业(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 、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八、培养费用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每人每学年 8000 元,教材费由学员自理。
九、授课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课程皆由华东政法学院教师主讲。
十、结业
1 、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修满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由华东政法学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规定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通过单科课程考试合格的,发单科成绩单。
2 、获研究生进修班结业证书的学员,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按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办理。
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教育院
2005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