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学院2005年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政法等实际工作能力且在相关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5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录),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具有法学副高以上职称或为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00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获得考生政审材料或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报名方法
我校200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
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2月20日至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网站(网站地址将于2005年1月5日左右在东方法学网招生栏目中通知)进入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页,在网上填写提交报名资料;
2.网上下载资料: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体检表》、《专家推荐书》(一式2份)等表格材料;
3.递交报考材料:考生应于3月1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下列材料: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片,并附同一底版照片两张备用);
②两名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先交论文开题报告、内容提要,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待答辩通过后补交);
④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为学生证,硕士学位证书在录取前补交)复印件;
⑤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⑥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其他代表作)一篇(原件及复印件);
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包括乙肝五项检查);
同等学力者不交③④两项材料,但应送交学士学位证书、法学副高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或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主持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缴付报考费:考生应于3月15日前,汇款200元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将于3月20日在www.law.ac.cn网站公布收到汇款考生名单);
5.领取准考证:考生于4月7日至4月8日(上午8:30-下午4:30)凭身份证和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
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初试、复试及录取的其他相关事项,我校将随时在www.law.ac.cn网站公布,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随时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六、考试
考试由初试和复试组成,初试为笔试,含外语(其中基础外语与专业外语各占50%,不含听力测试)及两门专业课;复试主要为口试,含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法律史专业和刑法学专业为同步复试;经济法学专业和国际法学专业为差额复试。
1.考试时间:初试于2004年4月9日至10日进行。同步复试于初试结束后进行,差额复试在初试后1个月内进行(复试时间和复试名单将在www.law.ac.cn
网站公布);
2.考试地点:华东政法学院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乘车路线:①出上海火车站乘轻轨2号线至中山公园站;②乘坐公交车至曹家渡站或中山公园站下车;
3.初试科目:
法律史专业 ①外语;②法律史研究;③中国法律史(报考中国法律史和法律文化研究方向);④外国法律史(报考外国法律史研究方向);
刑法学专业 ①外语;②刑法学专论;③经济刑法学;
经济法学专业 ①外语;②经济法;③商法;
国际法学专业 ①外语(基础外语与专业外语各占50%);②国际法(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③国际贸易法(含世界贸易组织);④国际投资法(③、④两门任选一门);
4.复试内容:①外语;②专业课相关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政治理论及所报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均为笔试)。
七、录取
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论文、考试成绩(初试和复试各占50%)、综合素质、推荐意见等各方面情况及考生所报第一志愿确定是否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和非在职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可将本人的档案和户口调入我校。
八、报考费用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以及录取后赴校路费均由本人自理。
九、学制和学习方式
学制为3年,学习期限可延长至5年。课程学习阶段为全日制方式(提供住宿)。
十、毕业、学位授予和就业
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除定向和委培博士生外,其他博士生毕业时可由学校推荐或自谋职业。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就业后,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予以派遣。
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
2004年11月
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一、 法律史专业
专业代码:030102 研究方向:(01)外国法律史,何勤华; (02)中国法律史,王立民;(03)法律文化 徐永康、郝铁川、沈国明、童之伟;(04)比较宪法,孙潮。
计划招生人数:共21人。其中何勤华7人,王立民6人,徐永康4人,郝铁川1人。沈国明1人,童之伟1人,孙潮1人。
考试参考书:①《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王立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②《唐律新探》,王立民著,上海社科院出版社2001年第二版;③《古代东方法研究》,王立民著,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④《中国法学史》,何勤华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⑤《西方法学史》,何勤华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二版;⑥《外国法制史》,何勤华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二、 刑法学专业
专业代码:030104 研究方向:(1)经济刑法,刘宪权、肖中华;(2)比较刑法,顾肖荣、赵国强;(3)刑法史,杨兴培。
计划招生人数:共7人。其中刘宪权3人,顾肖荣2人(含与赵国强合招1人)、肖中华1人、杨兴培1人。
考试参考书:①《犯罪与刑法理论专题研究》,苏惠渔、刘宪权主编,法律出版社 2000年8月版;②《刑法学》,苏惠渔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③《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刘宪权、卢勤忠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④《证券期货犯罪比较研究》,顾肖荣、张国炎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⑤刑法及其修正案,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及刑法理论最新动态。
三、 经济法学专业
专业代码:030107 研究方向:(1)企业法制,顾功耘、胡汝银、徐明;(2)竞争法,张梓太;(3)市场监管法 吴弘、高富平。
计划招生人数:共7人。其中顾功耘3人,张梓太2人、吴弘1人、高富平1人。
考试参考书:①《经济法教程》,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②《商法教程》,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③《经济法》,杨紫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④《商法》,范健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⑤《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王全兴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四、国际法学专业
专业代码:030109 研究方向:①知识产权法、WTO,朱榄叶;②国际法,国际组织法,周洪钧;③冲突法、国际投资法,丁伟④国际贸易法、WTO,曹建明、周汉民。
计划招生人数:共15人。其中朱榄叶4人,周洪钧4人、丁伟3人、曹建明3人、周汉民1人。
考试参考书:①《国际公法学》曹建明、周洪钧、王虎华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②《国际贸易统一法》,赵承壁编著,法律出版社
1998年3月版;③《国际贸易法》,王传丽主编,法律出版社 2004年5月第二版;④《世界贸易组织法》,曾令良著,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6年12月版;⑤《国际投资法》,余劲松主编,法律出版社 2003年8月版第二版。⑥《国际私法新论》韩德培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3年7月版;⑦《国际私法学》丁伟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年8月版;⑧《国际私法》,丁伟主编,韩德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8月版。(注:本专业同一科目有其中一本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