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教育
主要学科介绍
概况
我校具有体系完整的法学学科研究基础和实力雄厚的研究队伍,法学研究力量在全国380余个拥有同类学科的院校中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以综合实力排名,大约在第7名。最能体现我校法学研究实力的是法律史、国际法和经济法三个专业。前两个专业于1995年被定为司法部重点学科;国际法和经济法被列入市教委第三批重点建设学科。我校法学学科具有除军事法学以外的全部法学硕士点;国际法、法律史是上海唯一的两个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研究骨干在全国一、二级学会担任高级职务的有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担任政府决策咨询专家12人。学科下设众多的研究机构,研究内容覆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研究成果涉及理论探索和实务操作多个角度,每年都有众多的研究成果奉献给社会,成为上海市乃至全国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的研究中心。
目前,我校已经明确了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即:继续巩固本学科已经取得的国内优势地位,特别加强国际法学、法律史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等最具特色和竞争优势专业的重点建设,进一步扩大华东政法学院在国内外法学界的影响。使我校整个法学学科的科研水平在全国的排名表上向前移动2-3位,在整体水平上达到全国领先、国际有名。通过建立国际法学研究信息中心和涉外律师研究和培训中心的基地建设,使华政法学最终确立以“外向、务实、创新”为学术特色的海派法学,为实现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目标、建设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
为实现以上目标,我校已对研究和学科建设提出了具体规划:完成基础理论项目3项(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发达史、20世纪中国吸收外国法回眸、借鉴西方法治理论建设法治国家);与WTO相关的对外开放理论和实务研究项目3项(国际金融、国际航运、国际知识产权等法律);经济体制改革重大法律问题研究项目4项(国有资产、可持续发展、市场监管及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
重点学科介绍
(一)国际法学
司法部和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也是上海市最早取得法学博士点的专业。国际法学的整体实力位于全国第三。研究人员平均年龄39岁,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3人,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1人。90%的教师曾在美国、欧洲等国进修或攻读学位,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回归率达100%。学术带头人有曹建明、丁伟、王虎华、朱榄叶、周洪钧教授等,都是在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领域颇具影响的学者和专家。研究方向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迄今为止,本学科教师已出版教材、专著、辞书和文集等论著150余种,其中150万字的三卷本大型系列专著《国际经济法新论》在6个领域填补了国内研究的空白,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一等奖。1999年国际法资料室被联合国指定为“联合国文件收藏图书馆”,每年从联合国获得大量国际法最新文件和资料。未来三年的目标是,紧紧围绕中国加入WTO和上海市建立三个国际中心这一大目标进行,集中建设博士点,力争建成华东地区国际法教学与研究基地,培养高层次国际法人才。三年建设规划中,将在WTO、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航运法等研究中有新的突破,完成三项研究课题,出版国际法系列专著及其他成果,具体项目有: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外资立法的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冲突与解决问题研究以及国际融资法律制度研究。
(二)法律史学
司法部重点学科。全国最早(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资格专业之一。已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是北京地区以外全国第一个该专业的博士点,博士生导师现有何勤华、王立民、徐永康教授等。法律史学的外国法专业在教学和科研方面与国内其他院校同专业相比具有明显优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和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秘书处均设在本院。师资队伍较强,10人中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百分之八十,高级职称占百分之九十。学科带头人何勤华教授是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博士,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之一。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和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等职,出版有关外国法的专著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内最高级别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该方向教师近年出版一批填补国内学术研究空白的成果,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50余篇,约700余万字。今后三年发展目标是:加快构筑人才高地,力争在3年时间里,使本学科45岁以下教师均拥有法学博士学位,通过招收博士研究生,吸引全国各地有志于研究外国法的优秀青年,形成全国的人才蓄水池;建设全国一流的外国法资料中心。三年学科建设中,出版7部较高水平并有创新内容的专著,《法国法律发达史》将填补目前国内空白;初步建成意大利与欧盟法文献中心、英美法文献资料中心、日本法文献中心,并对上海以及全国法学界开放。
(三)经济法学
在老一辈经济法学家庄咏文等教授的关怀和推动下,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科于1982年正式设立。1984年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年经批准正式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华东地区经济法硕士生的主要培养点和硕士学位的主要授予点。
近几年来,经济法学科在顾功耘教授等的带领下,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取得了长足发展。1997年,通过专家组的严格审定,该学科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第三期)重点学科;2001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被确立为上海市法学一级重点学科,经济法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基于经济法(第三期)学科建设成绩,尤其是对上海市经济法制发展的贡献,2002年再次被确立为上海市教委(第四期)重点学科。目前,该学科已经成为在上海地区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独具特设色的科研机构、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丰硕的科研成果的部门法学学科基地。
经济法学科现有专业教师27人,12人为硕士生导师。其中:教授6人,1人为博士生导师,4人具有博士学位,在读博士7人;副教授9人;讲师12人。
现有教师中,在各类学会、研究会学术组织中兼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的有10余人;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各地仲裁委员会中兼任仲裁员职务的有8人;取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有10人次。不少教师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中兼任顾问、咨询委员等职务。
经济法学科建设以“上海闻名,全国知名,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为宗旨,全体教师在学术研究上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形成了相互配合、团结奋斗的学术团队。为了提高本学科的研究质量、拓展新的研究领域,该学科还与欧盟以及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荷兰、新加坡、比利时、爱尔兰等国的多所大学建立交流关系,与国外学者一起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举办学术研讨会。
近几年,经济法学科出版专著50余部,教材40多本,发表论文300余篇,承担并完成重要课题60多项。获得各种科研奖励30余项,其中省部级11项。现有30余项课题正在进行中(其中国家社科课题2项,国际合作项目3项,上海市政府重大决策咨询项目4项),可运用经费160多万元。其中《经济法文集》(四卷)、《公司法律评论》(三卷)在学术界产生较强的社会反响。
自1982年建立经济法学科以来,已培养本科生3000余人,硕士生118人。现在校本科生1141人,法学硕士生118人,法律硕士生103人。该学科已连续多年招收日本、韩国、港澳台地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一名博导指导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生4人。该学科毕业生中人才迭出,如现为中央党校法学教授的张忠军、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十佳律师之一的吕红兵等,为本学科赢得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声誉。
(四)刑法学
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历来是实力最强、研究人员配备最合理的重点发展学科。本学科是学校最早(1981年)建立硕士点的学科之一。老一辈学科带头人中,著名教授苏惠渔、朱华荣、张国全等在法学界具有很高的声誉和地位。其中苏惠渔教授是中国著名刑法学家、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近年来,又有一批中青年研究人员在国内外刑法学研究中崭露头角。如:刘宪权、杨兴培、郑伟、游伟等。其中刘宪权教授还担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本院刑法学科基础坚实,实力坚强,在华东地区首屈一指。
近年来,刑法学科充分利用本身地处经济发展前沿阵地的条件,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以及一些如网络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等研究方向上化大功夫开展全面具体的研究,已经形成了明显的研究特色,并具有非常良好的发展前景。近年来平均每年出版专著三本,共计达40余部;每年发表论文70余篇,共计500余篇;其中许多专著如金融犯罪的惩治、犯罪与刑罚理论专题研究、中国刑法改革等在国内同类学科专著中具有先创性的优势,在各个层面上获得奖项。许多论文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好评并多次获奖。比较而言,我校刑法学科在华东地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实践性、应用性上在全国范围也具有相当的优势,其中有关金融、证券犯罪的研究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
重点研究项目
(一)刑事法律领域
刑法学科拟在与上海乃至华东地区和全国范围内急需突破的刑法学研究领域中开展深入研究,其中主要包括:
(1)经济犯罪研究领域。重点突破金融、证券领域中的犯罪起因、定性、惩治及预防等问题,并立足于现行刑法的罪名设置、适用及完善等问题开展全方位研究。
(2)职务犯罪研究领域。重点突破贪污、贿赂、挪用及渎职类犯罪研究领域,着眼于对一些疑难问题从立法的完善到司法的适用上,对定罪量刑及预防等问题开展全方位研究。
(3)治安管理犯罪研究领域。重点突破网络、黑社会性质、毒品、邪教犯罪等研究领域,着眼于对一些新颖犯罪的定罪量刑以及起因和预防等问题开展研究。
(二)法律史学与法学基本理论领域
主要围绕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理论研究,如何吸收近代发达国家依法治国的先进经验以及创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对我国的现代化发展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1)西方国家法律发达史。主要研究西方近现代法律与西方经济的发展;意大利法(包括近代以前意大利法的发展、近代化、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等);加拿大法(包括英法移民与加拿大法律的形成、19世纪以前加拿大法的发展等);澳大利亚法(包括英国移民与澳大利亚法的形成、19世纪以前澳大利亚法的发展等);现代西方法与中国市场经济。
(2)外国法与中国法-20世纪中国吸收外国法回眸。研究内容:清末修律和外国法的导入(清末修律的展开、外国法的移植);宪法(清末西方宪法的东渐);行政法(清末行政法的出现和发展);民商法(清末对外国民商律的吸收);经济法(民国时期对外国经济法的吸收);刑法(清末对外国刑法的吸收);诉讼法(清末的诉讼立法与外国法的导入);国际法;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20世纪中国移植外国法的反思。
(3)借鉴西方法治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研究内容:西方国家法治理论的历史演进、哲学基础和主要学说;西方国家法治理论的具体应用;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研究;国家权力机关依法立法研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研究;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研究;非国家机关性质的基层组织和行业组织依法建制;法治的国际化标准与中国的国情(本土化)相结合研究;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进步与依法治国的进程协调发展等;处理依法治国与改革、发展、稳定等三者关系研究。
(三)国际法学领域
主要针对我国对外开放、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各项法律制度的挑战与影响展开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些研究成果将对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制度产生重要影响。
(1)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外资立法完善。研究内容:本课题的研究以我国对外开放政策为指导,以我国外资立法、WTO的法律框架以及有关国际投资领域的国际公约与国际惯例为基础,采用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比较的方法,对经济全球化格局下我国外资立法的完善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该研究主要涉及国际投资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贸易法等当前国际经济法领域中的一系列热点问题。
(2)对知识产权法律冲突与解决问题研究。研究内容:针对知识产权国际化的不断发展所引起的知识产权管辖权和法律冲突问题;知识产权管辖权冲突及解决;
知识产权法律冲突解决法律制度的适用(国际条约的适用、国内冲突规则的适用); 与Internet有关的知识产权管辖权与法律冲突新问题研究。
(3)对日民间索偿的实践与法律研究。研究内容:通过以历史事实和法律分析、论证的方法,确立日本国的国家战争赔偿的法律责任和有关与侵略战争相关联的企业的法律责任,为战争受害者个人向日本国法院起诉提供法律和理论依据,在正确认识历史的前提下,促进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
(四)经济法与民商法学领域
主要联系现有法律制度与现代化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之间的差距,特别针对我国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对政府的决策提出具体的建议。
(1)国有经济法律制度研究。研究内容:国有经济的法律地、国有财产的产权性质和主体问题;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问题;国有经济的法定形式问题;国有企业的法律问题(国有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未来的国有企业法的定位及内容等)。
(2)中国竞争法制研究。研究内容:竞争法基本理论研究,从市场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规制的一般理论与基本概念出发,考察市场竞争秩序建设的重要意义;对我国的竞争法律制度存在的局限与问题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进行具体讨论和研究,包括反垄断法律问题研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问题研究、反倾销法律问题研究等;对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市场竞争制度开展分析,旨在探讨与国际接轨的有效途径。
(3)市场监管法基础理论与基础制度。研究内容:设想通过对市场监管的研究,提出一套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市场监管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基础制度,推动市场经济建设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分市场监管法的基本理论,市场监管法的基本制度两部分。
(4)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研究内容:社会保障法属社会法;企业与社会在风险承担上应该各负其责;社会保障法中多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要合理界定;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如何相互协调;社会保障争议处理的程序不能沿用劳动争议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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