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会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华政法援)成立于97年11月。它渊源于华政学生由来已久的学习实践和义务法律服务活动,到了90年代,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为了适应中国国情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迫切要求,适应社会群众在法律事务上的具体需求,也为了适应在校学生学习、实践、成长、成才的强烈渴求,尤其是响应96年11月全国首届法律援助工作研讨会上,司法部、团中央、全国残联等联合提出的在全国政法院校率先组建法律援助组织、推动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号召,我们在上海市高校中率先成立了更加制度化、规模化,服务质量上水平、有特色的面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义务法律援助的学生团队------华政法援。自它成立的那一天起就谨奉“以我所学,服务社会,为公平和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和广大群众解决法律上的疑惑,排忧解难。
到目前为止,华政法援已发展为一个以硕博研究生及高年级法学专业本科生为主体,并聘请学校内外知名学者、教授、律师、法官、检察官及学校离退休老教师、院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为常年顾问,面向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组织,它是华政大学生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援助的骨干队伍。
华政法援现有成员255人,为了保证服务质量,重点加强对成员的筛选和培训,华政法援的绝大多数成员都是品学兼优的佼佼者,其中院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占成员总数的8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占总人数的24%。
五年来,华政法援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制定了《中心章程》、《团支部工作实施细则》、财务、人事、案件受理规定等9部规章,为法律服务提供了较为坚实的人才保障,从制度上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排除了因为人员的更替带来的不稳定影响。
经过五年的努力,华政法援突破了最初单一的坐堂接待咨询,建立起了一个含“咨询、代理、诉讼、普法四位一体的维权网络”,援助对象扩大到了“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下岗待业者等弱势群体的各个层面”,活动范围由校内扩展到了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市老龄委等市级社团组织,也深入到了华阳、龙柏、天山、南京东路等街道社区,华东其他六省及新疆等省市也印上了华政法援人的足迹。主要工作项目有:校内坐堂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公民代理诉讼;在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市老龄委等社团组织的定点咨询接待;各共建街道社区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及青少年维权站的服务工作;“东方法治网”法博士信箱回复、华政法援自己的网站“华政法律援助网”的网上维权工作;参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990法庭内外”、东方人民广播电台“常青树”、“上海法治报”、“新民晚报”等专栏节目;参与东方绿舟的青少年模拟法庭项目,此外,还在外交部和学校老师专家的指导下承接了加拿大、荷兰政府和美国福特基金资助的有关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国际项目等等。
华政法援成立五年来,工作成果显著,成绩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已建立各类实践基地34家,已经有60,000多人受到了我们的帮助,接待来访群众35,800人次,电话咨询近23,400个,举办了大型的街头法律咨询与宣传52次,回复来信11,629封,进行非诉讼公民代理近500起,出庭代理诉讼185起,胜诉率约在85%左右,举办模拟法庭50余期,实施国际项目3个。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990法庭内外”、东方人民广播电台“常青树”等电台合作节目164期,与“上海法治报”、“新民晚报”等报刊合作专栏157期。
五年来,华政法援共收到群众感谢信400余封,锦旗32面,被中央电视台、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文汇报》等数十家新闻单位给予了120余次报道,盛赞“法援”“用法律知识无偿扶贫”。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团市委等市级部门对法援表彰了10余次,1999年他们被市教委授予“上海市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先进集体”、“上海市教育系统十佳精神文明好事”荣誉称号;2000年与2002年,华政法援两度从全市700个高校学生社团中脱颖而出,荣获“上海市高校明星社团”称号;2001年,华政法援被授予“上海市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同年,龚学平同志发来了贺信,肯定了华政法援的成绩与作用;2002年华政法援的事迹被市委宣传部收入《上海市精神文明100例》丛书;2002年11月,市政法委陈旭副书记前来视察华政法援的工作状况,热情洋溢地盛赞华政法援为稳定社会秩序、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提高市民法律素质以及在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2003年3月华政法援荣获了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授予的“上海市优秀志愿者集体”称号。
法律援助的实践也有利地促进了大学生法学科研活动的开展,到目前为止,华政法援独立编撰或参与编写的著作5本,其中99年由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的《请求法律援助》一版再版,多次印刷,甚至远销大西北,深受群众欢迎。2002年参与市老龄委编撰的《老年法律求助》一书,还发表科研论文40余篇。